争议三峡
中国对节水及资源保护不感兴趣 仍热衷于大型调水工程
发布时间:2014-03-21 14:11:00

美国记者Lily Kuo 于本月初在英文网站Quartz(http://qz.com/)发表系列文章,根据在中国的实地采访,分析中国的南水北调工程,其中第一篇主要分析这项举世无双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前因后果;而第二篇则主要是讲述因南水北调而移民乃至背井离乡的移民的故事。两篇文章均从全球背景和中国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所遭遇的水危机,以及中国领导人和工程师们应对危机所采取的策略及手段,归根到底,从毛泽东开始一直到现任领导人,均无法走出传统思维,总是力图以大工程来解决大问题,各级官员无不把大工程作为其“政绩”的一部分,更不谈其中的欺骗与腐败,但结果是,旧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已经产生,这样政治精英和技术精英们在处理资源和环境问题上就走进了“借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正如牛津大学最近对全球65个国家的245个大型水坝所做的研究显示,几乎96%的水坝项目超预算,多数水电大坝要比原计划完成时间多2.3年才得以完工。虽然绝大部分大型水坝工程在经济上不可行,而且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影响及无法恢复的环境代价,但是包括中国决策者和工程师在内的精英们仍然乐此不疲;尽管不明智的决策会使整个国家面临巨大风险,但由于法治和个强大监管制度的缺失,中国政府以及各种利益集团仍然没有兴趣来促使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而是采用最直接、也最原始的办法——修运河将水跨流域从南搬到北,或从西搬到东,以实现中国版图上雄心勃勃的“四横三纵”的水网络:即包括长江、黄河、淮河及海河的“四横”;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和西线的“三纵”。

文章指出,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最初预算为1240亿,但第一期尚未完工就翻了倍,达到3000亿,最近的估计是5000亿也打不住。但官方认为这个数字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工程完工之后的效益巨大,可令全国GDP增长0.12% 到0.3%,并创造600,000工作职位。

记者也向主管官员问到调水对输水区的负面影响问题,官员的回答是:南水北调的原则是南北两利,实现水源区和受水区共赢。但当地政府和相关组织并不赞同这个说法,根据湖北襄阳市政府的估计, 中线开始调水之后,汉江襄阳段的水位将下降0.51至0.82米;也有研究预计,汉江水量会比调水前减少1/3左右。雪上加霜的是,丹江口上游的陕西省已经启动从汉江调水至渭河的工程,这个对汉江中下游有多大影响目前还不得而知。官方的解释是,当局正在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上马了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最大限度降低调水对汉江下游生态环境及工农业用水的不利影响。还有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将引长江水济汉江,向汉江兴 隆以下河段引水,补充因中线调水而减少的水量,同时改善该河段的供水和航运等条件。这就是所谓的“借东墙补西墙”的范例。

在谈到南水北调调水对汉江乃至长江中下游的影响时,有官员更是不以为然,称调水量仅占长江入海流量的5%而已,殊不知这些官员所用数据均是上世纪90年代乃至50年代的数字。而中国科学家的研究结果证实,在2012年,由青藏高原冰川融化进入长江之水40年来减少15%;在2009年,长江流域淡水总储量在2005年的水平上减少17%。因此南水北调对汉江及长江中下游的影响已非杞人之忧。

根据官方数据,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就令至少345,000人迁移, 尽管比起三峡工程移民140万的总数是小巫见大巫,但三峡工程是分期分批实施,而中线工程移民则是在数年间加速完成的。移民的情况究竟如何,请读者看看记者的第二篇报道。

这2篇报道均有详实的数据、深刻的分析以及相当好的图件与照片:

1)China is so bad at conservation that it had to launch the most impressive water-pipeline project ever

http://qz.com/158815/chinas-so-bad-at-water-conservation-that-it-had-to-launch-the-most-impressive-water-pipeline-project-ever-built/

 

2)China’s desperate need for water is forcing the relocation of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http://journal.probeinternational.org/2014/03/17/chinas-desperate-need-for-water-is-forcing-the-relocation-of-hundreds-of-thousands-of-people/

 

(作者曾在美国北卡、伦敦经济学院及北京大学学习,曾任路透社记者;其联系方式:lily@qz.com)